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所咨询的《用地规划规模咨询》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西安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关注。现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市民反映位置,该与区域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根据市民反映位置,北辰路大道与秦汉大道十字西南角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
感谢您对西安市城乡规划的关心和支持。
经调查,该问题超出住建局职能,建议咨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