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动 /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11128G62V
来信时间: 2021-11-28 14: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长庆未央湖学校军乐团排练集体活动收取化妆费
信件内容:
2021年11月28日早上,学校军乐团排练演出,收取女学生化妆费50元每人,男同学40元每人,老师让学生直接交费给化妆师,一共90多名学生。据说之前也有活动收取化妆费用。建议学校集体活动,学校应该统一组织,费用可以分摊到学生个人。教育部门也可以对集体活动划拨费用费用,解决学校集体活动经费困难。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1-12-03 09:09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长庆未央湖学校军乐团排练集体活动收取化妆费”问题,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该校于2021年11月28日录制军乐团鼓号队节目,为使录制达到良好的效果,鼓号队负责老师建议参与录制视频的学生尽量化妆。针对化妆问题与家长沟通时做了明确要求:

1.参与录制鼓号队视频的学生建议化妆,对有条件进行化妆的学生,建议家长在家自行为孩子化妆。

2.部分家长不会化妆,希望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虑到部分家长的建议,学校从校外聘请了专业化妆师来学校统一为学生化妆,但化妆费用需由家长自行承担,此过程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3.针对录制视频需要化妆的要求,学校不采取任何强制手段,家长和学生采取自愿的形式。活动开始之前学校已向家长说明,不要求全部学生化妆,对有困难的学生,也可以不化妆录制视频,并没有进行强制要求。

下一步,该学校会充分考虑到家长的投诉诉求,在组织学生集体活动时分摊活动费用。此外,学校也会积极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更宽裕的活动经费,保证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