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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贺**
信件编码: GPPS20211101588N
来信时间: 2021-11-01 12:2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物业擅自改变地下室属性,使得楼上居民面临严重隐患
信件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阳光北郡小区一号楼二单元楼的业主,现在小区电动车较多,前几年物业说是将电动车停到一号楼二单元楼下,我们业主觉得隐患严重、不同意,最后没实施; 最近,物业又重启该方案,要将电动车放到我们楼下,擅自将电动车放到地下室,改变了地下室原来的属性,属于变更地下室用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威胁整个单元的生命安全,物业该种行为及其恶劣、属于野蛮施工,望领导体察民情、制止该物业野蛮行径,让老百姓能睡个安稳觉! 谢谢领导!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11-03 09:26
回复内容:

经调查,阳光北郡小区现有高层住宅6幢,共有住宅户2700余户,因开发商在移交时未在小区建设电动车存放棚(房),导致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上楼,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在地下一层的人防区域建设电动车存放区,为了打消1号楼业主安全方面的疑虑,在停放区域只允许电动车存放,充电设施则设置在地面安装智能充电桩。同时,在电动车存放区安装了消防喷淋报警系统和消防灭火器,安排电动车停放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每个停放通道都安装了监控系统,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将予以处理。

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管,及时劝导,全天巡逻,确保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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