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未央区2020年财政决算何时公开,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提出审查意见。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决算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区人大常委会暂未对未央区2020年政府决算草案进行审议,待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我局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未央区2020年财政决算的公开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7月7日15时56分,未央区财政局与您电话联系,对相关事宜做出说明。
承办机构负责人:预算科负责人 黄实
具体承办人:预算科干部 丁阳
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