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问题,2021年6月25日下午6点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经了解投诉人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并且6月20日其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签发。工作人员告知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与印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告知其会尽快通知其领取纸质版《食品经营许可证》。6月28日,经再次核实,当事人已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6月28日15时03分,张家堡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用电话(86262942)联系市民,告知市民具体情况,市民表示知晓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