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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白**
信件编码: GPPS202104143Q41
来信时间: 2021-04-14 09:4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珠江新城小区装修押金不退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未央区珠江新城小区50号楼业主,2019年底开始装修,2020年初装修完毕。装修完后让物业来验房,但是说要经过一个供暖季才可以,2020年期间多次催促未有结果。2021年再次催促退装修押金,物业恬不知耻,竟然说装修押金转成了物业费了。未经过业主同意就能随便转成物业费,还有王法吗?现请求政府部门出面,退还我的装修押金,对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惩。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04-20 09:07
回复内容:

经调查,该户业主于2019年10月16日办理收房手续,于2019年10月20日办理装修手续,缴纳押金2000元。目前,联系业主反映并没有同意使用装修押金抵扣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反映是在业主统一的情况下执行的,但没有任何证明,物业服务企业的该项操作收费是否合理,建议由价格部门审定(市场监督局),同时也建议业主进行司法程序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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