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3月8日我局接到该处认定函市资源未函[2021]18号,认定内容为“大兴未央街道办梨园路西口北侧尚豪家园小区1号楼楼顶存在一处玻璃房屋,面积约20平米”。
我局于3月8日当天对违建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因业主未在西安,故选择《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留置。期间业主一直未回西安,现已电话联系负责人,告知尽快自行拆除此处违建。
后续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继续督促业主拆除、整改。
特此回复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