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留言,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所提供的三种方案进行答复。
方案一限高杆问题:
按照《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城市道路、桥涵上应当设置车辆限载、限高、限速等标志,机动车辆应按标志规定行驶。特殊情况需超载、超高通过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方可通行。因此限高杆损坏问题建议向市政部门咨询。
方案二交通管制问题:
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带有疏导、禁止、限制或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实行交通管制后,市民应该遵守管制通告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因此建议向交警部门咨询。
方案三限速带问题:
我单位负责遗址区内的县乡道路,东风路属于市政道路,因此设减速带的问题建议向市政部门咨询。
西安市未央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