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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史**
信件编码: GPPS202103025R4P
来信时间: 2021-03-02 11: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为自己母亲居住证办理
信件内容:
想咨询一下办理居住证的所需资料,我和妻子于2015年10月购买位于未央区谭家街道万科幸福里小区的房子,有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我母亲现在在西安帮我照看孩子,我要给母亲缴纳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现在需要为母亲办理居住证,因为购房合同没有母亲的名字,我和母亲又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所以问一下,为母亲办理西安居住证需要那些材料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公安未央分局
回复时间:2021-03-03 15:38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本人提供居住地址属于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管辖;请您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小区物业居住证明(原件)、两张一寸照片(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管辖派出所办理。如有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公安未央分局户政大厅咨询电话:029-86757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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