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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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城市道路、桥涵上应当设置车辆限载、限高、限速等标志,机动车辆应按标志规定行驶。特殊情况需超载、超高通过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方可通行。
建议您向市政部门或城管部门咨询。
西安市未央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