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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汪**
信件编码: GPPS20210218W3KF
来信时间: 2021-02-18 09:5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针对碧桂园天玺小区成立事宜的疑问 回复
信件内容:
谭家街道的回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西安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区两基地社区设立工作的意见》(市社建办发〔200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碧桂园天玺小区物业提出申请,谭家街道严格按照程序向未央区政府上报成立碧桂园天玺社区,并经未央区政府批准成立。社区成立后,有部分群众对社区成立及办公用房设在小区内提出疑问,街道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现场给予答复,社区成立程序经未央区政府审核符合要求,社区办公用房大门朝向问题,前期街道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该社区办公用房不具备门朝外开的条件。社区工作人员进入社区以来,在疫情防控、居民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 针对谭家街道回复如下: 1)西安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区两基地社区设立工作的意见》及市社建办发〔200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社区及街道办从未在小区公示。 2)对于“社区成立后,有部分群众对社区成立及办公用房设在小区内提出疑问,街道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现场给予答复。”现场解答是在小区业主找上门后收集问题,截止2021年2月18日问题一直未正式回复,社区书记口头说已经反馈给街道办了。请回复要实事求是,要解决问题,不是一味的玩文字游戏。 3)针对“经碧桂园天玺小区物业提出申请”业主不知道的情况下,街道及物业将社区成立,成立后未公示,直接进驻办公。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理。经与物业沟通碧桂园天玺小区物业未主动申请,因此证实物业、社区书记前后说辞矛盾,造成业主所得消息混乱,需谭家街道派人解决,指导。 4)针对"社区办公用房大门朝向问题,前期街道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该社区办公用房不具备门朝外开的条件。社区工作人员进入社区以来,在疫情防控、居民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截止2021年2月18日社区办公用房规划与小区不符,社区书记及谭家未进行调研,与业主未沟通的情况下就成立。是否欠妥。万科等社区在过节期间用新技术主动发布疫情防控消息,碧桂园天玺社区了什么消息也没有,各种时间节点办理业务什么不告知,很让业主失望。鉴于此,还是恢复原先让万科社区管理。 5)成立碧桂园天玺社区的文件未在未央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未公示就成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建议谭家街道重新考虑社区成立或与业主实事求是沟通将大门朝外,或恢复原先让万科社区管理,还封闭式碧桂园天玺小区。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谭家街道
回复时间:2021-02-22 17:34
回复内容:

感谢您的留言。就您反映问题,谭家街道业务科室社会事务答复如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西安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区两基地社区设立工作的意见》(市社建办发〔200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碧桂园天玺小区物业提出申请,谭家街道严格按照程序向未央区政府上报成立碧桂园天玺社区,并经未央区政府批准成立,本社区成立是依法依规成立的。

二、关于社区办公用房朝向问题,本社区办公室用房是地产商配套建设的,位置座向社区无法改变。

三、截至目前未有其它社区居民进入本社区办理相关业务,碧桂园天玺小区仍保持封闭小区。

四、疫情期社区干部尽职尽责,居家隔离、健康服务等人员控管到位,有据可查。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联系谭家街道社会事务办029-87913011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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