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请未央区劳动监察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阅。
本人于2020年11月6日至西安阅梦柔翰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际为托管机构(位于未央区凤城一路雅荷花园小区A03一单元二楼、三楼西户)进行面试兼职辅导老师,11月9号正式入职。约定入职3天为试用期,11月底转正,之后按月发放工资,工资为1400/月,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12月23日在公司未向本人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告知本人不用来上班。在职期间共收到2笔以工资名义的转账(微信有聊天记录),分别是12月15日收到全款810元(60元×12天+3天×30元=810元),2021年1月15日收到720元。本人自2020年12月22日离职至今从未向本人以任何形式告知要扣除12月份工资。2021年实发时,以各种理由扣发本人工资。(本人12月10日,因有事未去辅导班,请假一次;12月19日例会请假一次,均提前告知主管教学人员。例会非工作日)
现申请
1.劳动监察部门介入:(1)帮助讨要2020年12月份非法扣除的应发工资288.16元。(15天×1400÷20.83=1008.16元,1008.16-20=288.16元);(2)该机构严重违反劳动法,不给全职教师缴纳社保;(3)答应试用期三天后给本人签署协议未签署。
2.请教育部门介入:(1)该公司招聘的大部分老师未有教师资格证书;2.可能存在事业单位全职老师在外兼职情况,违反教育局相关规定(一老师说他在铁一中带的学生怎样怎样);
3.请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卫生安全部门)介入:(1)给学生的饭菜存在安全隐患,发生过学生吃完饭后呕吐现象;2.厨房狭小,操作台脏、乱、差;
4.请消防部门介入:(1)该楼层应该是民居,实际进行托管班运营,学生人数多,消防设备老旧,没有应急安全通道,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