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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谢**
信件编码: GPPS20210115I3T2
来信时间: 2021-01-15 16: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本人与“西安阅梦柔翰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纠纷
信件内容:
请未央区劳动监察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阅。 本人于2020年11月6日至西安阅梦柔翰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际为托管机构(位于未央区凤城一路雅荷花园小区A03一单元二楼、三楼西户)进行面试兼职辅导老师,11月9号正式入职。约定入职3天为试用期,11月底转正,之后按月发放工资,工资为1400/月,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12月23日在公司未向本人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告知本人不用来上班。在职期间共收到2笔以工资名义的转账(微信有聊天记录),分别是12月15日收到全款810元(60元×12天+3天×30元=810元),2021年1月15日收到720元。本人自2020年12月22日离职至今从未向本人以任何形式告知要扣除12月份工资。2021年实发时,以各种理由扣发本人工资。(本人12月10日,因有事未去辅导班,请假一次;12月19日例会请假一次,均提前告知主管教学人员。例会非工作日) 现申请 1.劳动监察部门介入:(1)帮助讨要2020年12月份非法扣除的应发工资288.16元。(15天×1400÷20.83=1008.16元,1008.16-20=288.16元);(2)该机构严重违反劳动法,不给全职教师缴纳社保;(3)答应试用期三天后给本人签署协议未签署。 2.请教育部门介入:(1)该公司招聘的大部分老师未有教师资格证书;2.可能存在事业单位全职老师在外兼职情况,违反教育局相关规定(一老师说他在铁一中带的学生怎样怎样); 3.请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卫生安全部门)介入:(1)给学生的饭菜存在安全隐患,发生过学生吃完饭后呕吐现象;2.厨房狭小,操作台脏、乱、差; 4.请消防部门介入:(1)该楼层应该是民居,实际进行托管班运营,学生人数多,消防设备老旧,没有应急安全通道,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1-01-20 15:56
回复内容:

区市场监管局:凤城一路雅荷花园小区属于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建议咨询经开区处理。

区教育局:经查,该机构属于经开区管辖范围,建议咨询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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