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市房发〔2018〕88号)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