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动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
主题
未央区“妇女维权大讲堂”
嘉宾
杨宇鹃律师
时间
2020-05-13 10:00
简介
访谈主题:未央区“妇女维权大讲堂” 访谈时间:2020-05-13 10:00
文字实录

主持人:在座的各位嘉宾、网友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未央区“妇女维权大讲堂”在线访谈活动。首先,我给各位网友介绍下今天参加访谈的现场嘉宾:区妇联维权站站长张佩丽;妇女维权方面的资深律师杨宇鹃;群众代表范丽娟、粱玉琴;百花园社区妇联副主席郭江娟。欢迎大家。未央辖区的女性朋友,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了伤害,如果您的婚姻遭遇了不幸,如果您的生活遇到了困扰,不要害怕。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未央区妇女维权站,我们在这等您。下面,请未央区妇联维权站站长张佩丽简单介绍一下未央区妇联维权站。

张佩丽:未央区妇联维权站成立于2014年,集信访接待、12338热线接听、普法宣传、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及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妇女维权服务。2019年,我们维权站接待信访群众302例,全年零投诉。维权站每天有值班律师负责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我们的地址在政法巷未央大厦B座604室,因为疫情的原因,如果您不方便前来,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座机电话86240411,同时也可以直接拨打妇女维权热线12338。

主持人:近期,我们通过区政府网站征集到一些关于妇女维权方面的问题,请杨宇鹃律师给网友朋友们解答下。有一位女性朋友说她怀孕7个月了,最近老公起诉离婚,请问这期间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杨宇鹃:好的主持人,《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另外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受此条限制。但是在此期间男方并非绝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主持人:有位网友说她跟老公结婚2年了,最近她老公想要生个孩子,可是她觉得刚结婚,想再过两年再要,为此,他们产生了矛盾,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想法,她老公是不是侵犯了她的生育权?

杨宇鹃:好的主持人,男女双方都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权利;夫妻一方生育权的实现不得妨碍另一方的生育权利;生育权的实现应当以双方协商为基础,两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另外,夫妻在行使生育权时,要考虑到将来子女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任。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要符合国家规定。

主持人:有位网友说她老公在家啥都管,每天会控制她的自由,限制她交朋友、监视她,这算不算家庭暴力?

杨宇鹃:好的主持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一般从形式上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她这种属于精神暴力。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我们要认识到这对婚姻家庭造成的影响,勇敢的对家庭暴力说“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去应对。

主持人:有位网友说她结婚8年了,最近发现丈夫在外面和一个女的居住,想问问能不能告她老公重婚罪?

杨宇鹃:好的主持人,重婚指有婚姻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又与另一异性领取结婚证的或虽未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同居生活对外以夫妻相称,并且周围邻居或亲属均认为他们是夫妻的。犯重婚罪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

主持人:有位网友说她怀孕5个月了,最近他们经理找她谈话,说因为她怀孕了,不适合在单位工作,让她主动辞职,可是她在这个单位都干了6年了,五险一金都有。不知道该怎么办?

杨宇鹃:好的主持人,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依法承担响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持人:杨律师,征集到的网友提问就这些了,看在场的各位嘉宾还有什么要问的。

范丽娟:我想咨询一下妇女都享有哪些劳动权利?

杨宇鹃:(1)平等就业权利。(2)选择职业的权利。(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可享受法定的休假、产假和法定节假日。(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妇女有权享有特殊的劳动安全保护。(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9)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范丽娟:杨律师,我想咨询下夫妻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杨宇鹃: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的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残疾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梁玉琴:我朋友结婚十几年了,最近在闹离婚,但是她不知道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杨宇鹃: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离婚有两种途径,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区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谁先提出离婚,并不意味着谁就有利或不利。

梁玉琴:杨律师,我想咨询下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杨宇鹃:夫妻共同财产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房子,车子,股票,基金等。

梁玉琴:我个朋友离婚了,孩子她在抚养,最近前夫说疫情的原因他没有收入,想减少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可以吗?

杨宇鹃:不能。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并不能成为减少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理由,但如支付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与对方协商适当 减少或暂缓支付抚养费。

郭江娟:我是百花园社区妇联副主席,我们社区有个妇女,从她孩子1岁开始老公就打她,感觉她挺无助的。像她这种遭受了家暴,该怎么办?

杨宇鹃: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违反人权的社会问题,遭遇家暴一是要及时报警,或拨打12338妇联维权热线,未央区市民也可拨打未央区妇联维权站电话:86240411,找辖区的村委会和妇联寻求帮助和咨询;二是保留证据,包括遭受家暴的视频、录音、照片,施暴者的悔过书,公安机关的报警回执、出警记录,以及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三是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自身安全,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郭江娟:张站长,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对疑似或确诊孕产妇的产检、分娩做了哪些特殊保护?

张佩丽: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已为疑似或确诊孕产妇专门选定产检和住院分娩的定点医院,并要求定点医院设置隔离病区或隔离病房。如果孕产妇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后,来不及转运至定点医院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同时,组建由产科、儿科、呼吸科、感染科等多学科参与的专家指导组,指导做好辖区内危重感染孕产妇救治工作,多项保障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为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自身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郭江娟:我们社区有个女同志得了慢性肾衰竭,每周要透析3次,经济特别困难,没钱治病,丈夫也不管,请问妇联有这方面的补助吗?

张佩丽:今年,区妇联根据市妇联的专项资金要求,开设了《西安市特困妇女儿童紧急救助》,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贫困证明、侵权证明、诊断证明等,由区妇联进行逐级审核,通过审核的救助对象将按照标准发放救助金。

主持人:大家还有什么问题要咨询律师的吗?

今天的访谈到此为止,感谢现场各位和网友朋友能参与我们本次访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