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群众:
为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经过区审改办梳理,我区拟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2月27日上午12时前,通过电话、邮箱或者邮寄等方式向区审改办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曹振锋
电话:029-86332181
邮箱:xzspjzcfgk@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北楼5层 邮编:710016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未央区拟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共3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安未央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取消许可后,公安未央分局和有关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
2 |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第17号) |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区农林水务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要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3 |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取消许可后,区卫生健康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同时注意防止以服务之名行审批之实。 2.严格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

为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未央区审改办于2021年1月27日起,通过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未央区拟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月27日,未收到社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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