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未央区拟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内容

各位群众:

为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经过区审改办梳理,我区拟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2月27日上午12时前,通过电话、邮箱或者邮寄等方式向区审改办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曹振锋

电话:029-86332181

邮箱:xzspjzcfgk@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北楼5层    邮编:710016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草案内容

未央区拟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共3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公安未央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许可后,公安未央分局和有关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2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原农业部令第17号)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区农林水务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要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3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区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取消许可后,区卫生健康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同时注意防止以服务之名行审批之实。

2.严格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草案解读


背景介绍
意见及建议

    为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未央区审改办于2021年1月27日起,通过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未央区拟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月27日,未收到社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