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2024 年工作方案》要 求,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稳步提升我区大气环境 质量,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水平,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 2024 年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和工作实际,区政府办公室草拟了《西安市未央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 年工作方案(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5月20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车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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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西安市未央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试行)
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要求,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稳步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水平,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2024年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烧、增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坚持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供热、交通运输结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季节,重点破解供热、扬尘、车辆交通等难点问题,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首善区建设迈向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阶段性工作重点。1月、2月和12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散煤治理、秸秆以及生物质燃烧等问题。3月、4月,针对沙尘天气多发,重点抓好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5月至8月,积极应对臭氧污染防治,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涉VOCs排放企业错峰生产以及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管控。9月至11月,抓住指标改善窗口期,重点抓好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协同管控,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争取空间。
(二)年度工作目标。2024年PM2.5浓度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1天。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结构调整
1.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1)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供热结构。积极对接市发改委,不断优化调整我区能源结构、供热结构。会同区级相关单位,系统制定老旧小区清洁供暖实施方案,科学布局规划新建小区清洁供暖建设体系。(区发改委牵头,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未央城建集团公司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配合市级部门做好非化石能源相关工作。(区发改委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城市供热结构调整。
(1)积极优化供热运营模式。实现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热源多能互补、合理调配使用,有计划实施地热能、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多种新能源供热模式。(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未央分局、区农林水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储气调峰相关工作。(区发改委牵头,区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3)大力发展清洁取暖方式。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地热能、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持续推进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城管局、资源规划未央分局、区农林水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3.产业发展结构调整。
(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石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和规划环评要求。(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严格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辖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3)实施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按照市工信局安排和计划,对 2025 年计划完成搬迁改造提升的企业开展摸底工作,指导企业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区科技局牵头,生态环境未央分局、资源规划未央分局、区财政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4)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开展落后产能摸排,发现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及时列入年度计划,依法依规予以淘汰。(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配合市级部门落实《西安市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申报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区发改委牵头,区科技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4.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货运比例。全区燃煤热电企业及年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物流园区的清洁运输比例保持在80%以上。(区交通局牵头,区发改委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二)实施治理工程
5.散煤治理工程。
(1)巩固清洁取暖成果。积极构建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持续落实散煤治理财政资金长效运行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落细散煤治理清洁取暖补助政策,跟进开展清洁取暖提升行动,确保双替代改造的居民稳定清洁取暖,实现散煤动态清零。(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农林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持续加强煤质监管。严格散煤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取消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禁止销售、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采暖季期间开展煤质专项抽检,对已确定的清洁煤供应网点每月开展煤质抽检,对抽检发现经营不合格散煤行为的,依法处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公安未央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农林水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3)全面推动生物质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秸秆、果树残枝等农业废弃物统一纳入捡拾、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区农林水务局牵头,区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6.集聚提升工程。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指导协调园区空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中小企业按园区产业定位“入园进区”,实现中小企业集聚化集群化发展。推进西航航空航天科技产业园改造升级,开展传统行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引领企业绿色发展。(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委、资源规划未央分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7.车辆优化工程。
(1)持续优化和发挥城市建成区“绿波带”作用。深化数字交通、智慧交通建设,逐步拓展延伸“绿波带”建设范围,进一步做好缓堵保畅工作。(交警未央大队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垃圾清运车、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新增或更新的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90%。(区交通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交警未央大队、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重点区域新增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环卫保洁车(高压冲洗车、 洗扫车等)达到市上下达任务数量。(区城管局牵头,区财政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
(3)持续深化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深化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持续提升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水平。(区交通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交警未央大队、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4)持续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2024年底前,完成 638 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累计拆解柴油货车比例不低于60%;完成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切实落实好环保登记号码注销工作;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不低于35%。(区交通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交警未央大队、区商务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5)推广清洁化渣土车。2024年底前,累计完成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渣土车替代达到80%以上。(区城管局牵头,交警未央大队、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6)推广清洁化商砼车。2024年底前,累计完成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商砼车替代达到80%。(区住建局牵头,交警未央大队、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7)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全面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替 代,全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8)持续推进重点企业门禁系统建设。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用车企业环保门禁系统及市级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完成日均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或日运输量150吨及以上的单位门禁系统建设任务,2024年累计完成23家企业及物流园区门禁系统安装工作。(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9)持续实施过境货车分流综合管控。
严格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过境货车分流综合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区过境货车分流综合管控工作取得实效。持续开展过境货车绕行政策宣传,引导过境货车远端分流。(区交通局牵头,交警未央大队、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过境货车分流数字化管控能力水平,对货车驾驶员违反通行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查处。(交警未央大队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快物流园区规划布局,按“一园一策”细化方案,完成4家物流园区外迁或转型。(区发改委牵头,资源规划未央分局、区商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10)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
在重点路段、区域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在集中停放地开展监督抽测。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交警未央大队、区城管局、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推进政府投资类项目、民生保障类项目以及重点区域土石方作业项目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以及符合“双三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区住建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农林水务局、交警未央大队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大力推进渣土车“阳光运输”。夏防期加严管控及应急管控期间,夜间渣土车清运仅允许使用纯电动及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减少夜间氮氧化物排放累积。(区城管局牵头,生态环境未央分局、交警未央大队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8.扬尘治理工程。
(1)加强道路积尘管理。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90%。执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确保城市主城区主次干道及主要入城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稳定达到优级别。(区城管局牵头,区交通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强渣土车扬尘管理,实行道路扬尘全过程监督。(区城管局牵头,区交通局、交警未央大队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建设用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裸露土地的硬化和绿化,对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实行高标准覆盖。(资源规划未央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林水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强化工地扬尘管控。
持续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监测监管。(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林水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比。2024年12月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强建筑垃圾清运作业项目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实施A、B、C级差异化管理,重点区域3公里范围内所有工地应达到A 级标准,不达标准的及时降级处理。(区城管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强在建工地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实施A、B、C级差异化管理,重点区域3公里范围内所有工地应达到A级标准,不达标准的及时降级处理。(区住建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强公路建设工地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实施A、B、C级差异化管理,重点区域 3 公里范围内所有工地应达到 A 级标准,不达标准的及时降级处理。(区交通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强水利工地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实施A、B、C级差异化管理,重点区域3公里范围内所有工地应达到A级标准,不达标准的及时降级处理。(区农林水务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严格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监管。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要求,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撒滴漏及扬尘问题。(区城管局牵头,交警未央大队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落实易造成粉尘逸散的砂石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要求,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撒滴漏及扬尘问题。(区交通局牵头,交警未央大队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持续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监测信息化管控,加大惩处力度。(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负责出土拆迁工地〉、区交通局〈负责公路建设工地〉、区农林水务局〈负责水利工地〉、生态环境未央分局〈负责扬尘监测〉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3)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加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管控执法检查,督促责任单位问题整改。(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4)加强“两类企业”扬尘监管。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两类企业”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9.环保产业培育工程。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托驻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提升生态环保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实施创新示范工程,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带动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产业上水平,引导区域环保产业从污染末端治理向服务经济绿色改造转变,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三)开展专项行动
10.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行动。
(1)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深度改造。全域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深度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内。辖区重点区域3公里内全部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深度改造。(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推进汽修集中喷涂(钣喷)中心建设。2024年底建成1家汽修集中喷涂(钣喷)中心并投运。(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11.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
(1)依法依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完善责任体系,明确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明确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源清单要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含供暖锅炉、小微涉气企业等;移动源清单应包括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清单和货车白名单等。(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林水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会同毗邻相关区、开发区在符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同步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3)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深入开展“创A升B减C清D”活动,提升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占比,聚焦重点涉气企业,推动重点行业头部企业、排放大户率先升级。2024年全区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总数累计不少于4家。(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强化差异化减排监测监管,规范各类企业差异化减排落实,提高差异化减排管控水平。(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12.夏季臭氧应对行动。
(1)推进提标改造。持续推进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印刷行业企业实施提标改造。(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开展夏防期汽修企业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汽修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夏防期抽查涉及喷涂汽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区交通局牵头,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3)强化涉活性炭VOCs处理工艺治理。深入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组织开展涉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专项整治行动,推广先进VOCs治理工艺,全面提升VOCs治理水平。(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4)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坚持应替尽替原则,在工业企业、汽修、市政工程等方面集中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交通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5)推进重点时段协商重点涉气企业减排。夏防期期间,重点时段协商重点涉气企业开展减排工作。(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区城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农林水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6)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督管理。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管理。(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7)加强油气回收监管。突出油气回收监管,持续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检查工作,减少油气逸散。(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商务局、区交通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8)打击黑加油站点。从严打击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大力纠治未按计划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严格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区商务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交警未央大队、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9)持续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对全区加油站销售的油品进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对全区流通环节油库油品质量开展全覆盖抽检,确保全区加油站抽检全覆盖。对柴油货车开展油箱内油品抽验,全年抽验车用燃油不少于10 批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交警未央大队、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10)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坚持市区、区街两级联动,突出抓好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彻底纠治原辅材料不达标问题。监测检查全年查不少于10批次,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公安未央分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13.面源综合治理行动。
(1)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
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凝聚全市上下禁售禁放的共识共为。(区大气专项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公安未央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坚持依法禁售烟花爆竹,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大网络销售烟花爆竹侦测,发现线索及时移交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网络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力遏制线上违法销售势头。(公安未央分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坚持依法禁放烟花爆竹,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公安未央分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2)持续推动农业氨治理。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区农林水务局牵头,区科技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3)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在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的基础上,全面推进 1000 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油烟在线监测监管工作,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集中的油烟问题。12月底前累计完成34家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确保1000 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4)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切实加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秸秆、垃圾、树叶、杂物露天焚烧查处力度,建立重点区域网格化监管制度,在重点时段开展专项巡查,严防因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加强网格化管理,夯实三级网格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以街道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对各自辖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发现的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进行及时处置。(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5)严控不文明祭扫行为。加强宣传引导,有效管控全区殡葬服务机构纸扎物品的焚烧行为,积极倡导市民文明祭祀。(区民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四、工作机制
(一)会商研判机制。区大气专项办定期组织召开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研判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及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每日召开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研判会,结合我区实际,及时提出科学有效管控建议。(区大气专项办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二)指挥调度机制。区大气专项办每月召开调度工作会议,定期通报督导检查、暗访检查、现场核查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提醒督办。(区大气专项办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三)下沉督导机制。聚焦空气质量改善,兼顾督政督企,以督政为主,坚持督导检查和暗访检查协同,推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区级单位高标准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区大气专项办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四)考核问责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助力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激发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积极性、主动性。区大气专项办定期通报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及时预警,按照制度要求约谈相关责任人,必要时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区大气专项办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五)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深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区域联防、部门联动、属地落实。重点围绕高值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联合执法检查,统一应对重污染天气和重大活动期间大气污染管控。(区大气专项办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六)资金奖励机制。积极争取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推进重大涉气项目储备和建设。(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落实我区煤改洁用户运行费用补贴政策,确保清洁取暖改得好、用得起。(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七)政策调控机制。贯彻节能环保电价机制,落实省市电价政策,完善气价、热价管理机制。(区发改委牵头,区科技局、资源规划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八)宣传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做好正面引导。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管,加大对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公众。(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生态环境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大气专项办力量建设,区级部门要成立大气污染治理专班,不断加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大气专项办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二)强化达标管理。明确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细化达标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区大气专项办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三)强化科技支撑。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强化“一区一策”专家团队技术支撑。充分应用智慧环保综合指挥平台信息化作用,持续加强精准监测监管,强化科技支撑。(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四)强化执法监管。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突出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机构及其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公安未央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五)倡导全民行动。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生态环境未央分局牵头,相关区级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落实)
1.未央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目标是?
(一)阶段性工作重点。1月、2月和12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散煤治理、秸秆以及生物质燃烧等问题。3月、4月,针对沙尘天气多发,重点抓好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5月至8月,积极应对臭氧污染防治,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涉VOCs排放企业错峰生产以及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管控。9月至11月,抓住指标改善窗口期,重点抓好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协同管控,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争取空间。
(二)年度工作目标。2024年PM2.5浓度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1天。
2.未央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推动结构调整
一是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二是城市供热结构调整;三是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四是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二)实施治理工程
一是散煤治理工程;二是集聚提升工程;三是车辆优化工程;四是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五是扬尘治理工程;六是环保产业培育工程。
(三)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行动;二是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三是夏季臭氧应对行动;四是面源综合治理行动。
3.未央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保障措施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大气专项办力量建设,区级部门要成立大气污染治理专班,不断加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达标管理。明确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细化达标措施,实施动态管理。
(三)强化科技支撑。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强化“一区一策”专家团队技术支撑。充分应用智慧环保综合指挥平台信息化作用,持续加强精准监测监管,强化科技支撑。
(四)强化执法监管。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突出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机构及其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五)倡导全民行动。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烧、增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坚持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供热、交通运输结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季节,重点破解供热、扬尘、车辆交通等难点问题,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首善区建设迈向新台阶。
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2024 年工作方案》要求,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稳步提升我区大气环境 质量,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水平,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 2024 年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和工作实际,区政府办公室草拟了《西安市未央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 年工作方案(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5月20日17:00前,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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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