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网网友反映“白桦林溪小区存在私自更改地下车库功能的情况”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留言
留言时间:2024-08-12 09:31

自8月7日有业主发现:白桦林溪小区地下车库有施工人员在将车库通道处的公共部分正在砌墙,圈占出独立空间,同建设方报批竣工图纸不一致,施工处无任何公示和手续。物业说是地产在施工,他们管不住。 问题:1.地产:私自更改车库功能,同报批资料不一致,且无任何施工手续。 2.物业:1)门卫登记形同虚设-拉施工材料(蒸压加气块)的车辆如何在业主已告知物业有不明人员施工的前提下,仍然能畅通无阻进入小区?2)工作失职-对不明施工提供施工条件,例如施工用电。3)秩序维护工作不到位-房间都圈完了,竟然没发现。4)泄露投诉业主家庭信息,导致其家属员工受到本单位领导施压。 

 诉求:1.立即暂停该施工,并恢复原貌。

回复单位:未央区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4-08-15 16:41

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市民反映白桦林溪地下车库违建问题。经核查,地下车库产权为地产,为地产返修单位临时建设储藏间放置返修工具并非物业建设(附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该问题建议咨询经开区住建局及经开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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