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留言时间:2024-05-17 16:50
4.9号在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面试,4.10号入职,于4.15离职,在4.14公司要求我们签订不合法劳动合同(入职不满半年扣900,合同上有培训费等,但是实际过程中没有任何培训)
回复单位:未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回复时间:2024-05-23 16:17
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倪博和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签订书面入职协议约定:入职不满半年扣除工资900元,用人单位依据此条款扣除了倪博工作期间工资5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未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知倪博: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维权。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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