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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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公积金 |
信件编码 | ZXTS180703U0RJ |
来信时间 | 2018-06-27 |
信件内容 | 咨询一下,事业单位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正常缴纳啊,现在交到了3月份,严重影响职工买房,建议尽快缴纳,谢谢! |
回复部门 | 区财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8-06-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因为基数调整及补发导致公积金未同步按工资发放时间缴纳,2018年6月27日已将4月份住房公积金通过银行拨付到公积金账户,银行及公积金中心随后缴纳至公积金个人账户。预计7月底可以完成5、6月份住房公积金核算缴纳工作,个人账户恢复正常。经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接,住房公积金调整过程中不影响个人买房,如有疑问,请联系区财政局支付中心。请您理解。
联系电话:86239021 联系人:曹晨 |